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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住标准

1、能遵守院规、院纪,无患有精神病、传染病按时交付托费者均可入院。

2、有可靠的人(指亲属、子女或单位负责人)签订入住协议,并须按照协议承担其应尽的义务。无担保人或子女及亲属不愿签订协议时,须出示个人具有正常月支付能力的证明,并以公证机构公证后的个人私有财产作入院担保。

入住流程

1、长者申请入住,提供48小时内阴性核酸检测结果。

2、提供30日内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或住院记录(包含有验血、生化、心电图B超、胸片等结果)。

3、进行入院评估、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护理等级,十五天的观察期,期间如有与评估结果不符,双方需重新协商调整护理级别。

4、 确定护理等级,签订入住协议(提供长者及担保人的身份证、户口本复印件),缴纳3000元押金和当月费用即可。

5、首月为长者提供入住适应计划,根据适应计划制定个性照护计划。